不歧視政策
凡申請進入本院的學生不會因種族、膚色、族裔、國際、性別、年齡、和殘障等原因受到歧視。
學生類別
被接受入學成為學生的會照以下來分類:
- 全職生
教牧學博士科:符合所有入學要求,進入學位課程,並註冊一年開的兩次教牧學博士研習會。
文學碩士科:符合所有入學要求,進入學位課程,並每學期註冊至少九學分。
證書:符合所有入學要求,進入證書課程,並每學期註冊至少六學分。 - 半職生
教牧學博士科:符合所有入學要求,進入學位課程,並註冊少於一年開的兩次教牧學博士研習會。
文學碩士科:符合所有入學要求,進入學位課程,並每學期註冊少於九學分。
證書:符合所有入學要求,進入證書課程,並每學期註冊少於六學分。 - 試讀生
文學碩士科和證書課程學生累積平均分若低於2.0,他/她將被置於試讀類別,被視為試讀生。 - 旁聽生
那些已經進入學位課程的學生,只選修課程不拿學分,只要他/她獲老師的許可,並完成課程作業。旁聽的意願必須在註冊的時候表明。校方不會記錄正式的成績,學生也不會拿到課程的學分。
已進入學位課程之學生,若因故且以書面提出請求休學,經過與校方面談,可予以休學長達一學年度。
(進入學位課程計劃之) 學生在停修課程兩學期後,必須通過正常錄取程序重新申請入學。重新錄取的學生必須符合所有新的或修訂的畢業要求。校方不擔保重新入學成功。